很多购房者都遇到了商品房购买年限的问题,对于这个问题,为什么房屋会有使用年限,能住多少年,到期后又该如何都是需要考虑的。下面小编为大家来了解下商品房使用年限的知识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一、不同用地的**使用年限
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**年限按照用途来划分,居住用地**70年、工业用地**50年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用地**五十年、商业、旅游、娱乐用地四十年,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。
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,房价中便包含了部分的土地出让金,在取得房屋的产权同时,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。购房者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期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,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,土地使用权人从开发商变成了买房者。
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,假如开发商在5年前取得了土地证,那么购房者买到这套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5年前开始算的,也就是说只有65年的使用期限。
居住用地**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,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可以收回使用年限,并对购房者进行相对的补偿;如果想继续居住,购房者也可以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;2015年3月1日起,国家开始正式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,拿到“不动产权证书”的购房者,会发现比旧版房产证新增加了“使用期限”。这是什么意思呢?在这里解释下,“不动产权证书”上的“使用期限”不是指房屋的所有权期限,而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,使用权有期限,而所有权无期限,两权分离,比如,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。如果房屋的产权到期后,假如房子还在,那么房子仍然归该业主所有。房屋产权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,而不是房子本身的所有权,所以在70年使用期满后,并不会遭遇“房主变房客”的尴尬。
二、为什么要设置使用年限
众所周知,农村土地属于集体,城市土地属于国家,正是因为这样的土地政策,才有了商品房产权年限的说法,与产权年限相对应的是土地出让金,也就是土地租赁的费用,这笔费用也正是政府财政的一份重要收入,之前提到了买房过程中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,大家低价坐公交车、免费去图书馆和公园,可能靠的正是自家房子交的土地出让金的这份费用。
三、如果不设置产权使用年限会怎样
在目前短期土地出让金改走下坡路,购房者担心是否要被迫增加缴纳房产保有环节税。若不再设定产权使用年限的房屋,也是有义务为政府正常运转提供支持的。长期缺失的房产保有环节税收,将不可避免地回归国人的生活。从房地产税(包括开发、流通、保有环节)向房产税(仅指向保有环节)更替之际,不论是有房子还是没有房子的人,都希望获得合理税负,过上顺利改善居住条件的幸福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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